為認真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東至縣委編辦聚焦黨的領導、機構設置、部門履職等關鍵環節,助力完善“三農”工作體制機制。
聚焦黨的領導,加強頂層設計。堅持和完善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將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改設在縣委辦公室,核增領導職數,強化決策參謀、統籌協調、政策指導、推動落實、督導檢查等職責。進一步強化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實現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工作優勢“三統一”。
聚焦機構設置,健全工作體系。搭建以縣委農辦為“樞紐”,縣委辦、縣農業農村局為“支撐”的協同共進工作體系。在縣委辦設立縣委農辦秘書科,負責處理縣委農辦日常事務,承擔有關考核評估、監督檢查工作。在縣農業農村局加掛縣鄉村振興局牌子,負責統籌抓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各項工作。
聚焦任務目標,全面厘清職責。圍繞鄉村振興五大核心任務,依據各部門“三定”方案和具體工作任務,系統梳理、逐一明確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推動各成員單位更加聚焦自身核心任務,發揮專業優勢,形成政策精準落地、資源高效配置、任務有效執行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