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剛性約束,規范編制和職數管理,嚴肅機構編制紀律,防止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干部等機構編制違紀違規行為發生,充分發揮機構編制在人事管理工作全流程中的基礎性作用,潁泉區委編辦在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用編前置審核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編制前置管理,明確三項措施,全面實行股級干部職數使用預審制度。
一是做好實名制數據庫管理,規范管理股級職數。區委編辦對照各單位“三定”文件,對所有股級職數進行校對審核,對實名制數據庫中的機構設置及實有人員信息及時進行更新規范完善,夯實機構編制數據,確保具體機構設置與審批的機構相對應,實際配備人員與批準的編制和職數相關對應,為股級領導職數使用核準工作打好基礎。
二是規范職數預審流程,嚴格履行核準制度。各鎮(街道)、區直各單位在使用股級職數前需書面申報。區委編辦利用實名制數據庫信息開展預審,核實股級職數及已配備人員情況。通過預審的,以函復的形式告知單位。對未通過預審的,組織人社部門不予配備干部。
三是嚴格監督檢查,維護機構編制管理紀律。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采取線上線下兩種方式,不定期對機關事業單位內設機構設置、股級干部的選拔任用及日常管理進行檢查。加大對超職數配備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的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