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關于加強醫保基金監管體制建設的部署要求,以推動部門高質高效履職為抓手,建立立體式、多維度醫保基金監管格局,用實際行動推動醫保基金安全穩定運行。
聚焦力量建設,構建基金監管“保障點”。以保障民生服務發展為導向,系統研判醫保主管部門及其經辦機構職能配置、運行機制、履職狀況,理順醫保行政監管與經辦協議管理的關系,設立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中心,明確維護基金安全以及承擔醫保執法職能。推進醫保基金監管體系建設,縣區全部成立基金監管職能機構,監管隊伍涵蓋計算機、法律、財務、醫學等專業人才,本科以上學歷占比達100%,基金監管體系加快完善,基金監管力量有效加強。按照“能放必放、應放盡放”的原則,下沉鄉、村二級服務清單,實現群眾醫保業務辦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聚焦協同聯動,提升基金監管“覆蓋面”。成立市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領導小組,市政府負責同志任組長,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基金監管事項。將基金監管列入政治巡察及縣區綜合考評重要內容,加強部門協同配合、聯動協查、信息共享。聘請第三方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運用大數據篩查發現疑點,鎖定線索、精準打擊。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通過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核等程序,鼓勵社會各界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工作,聘請60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代表擔任醫保社會監督員,發揮專業和職業優勢深入開展社會監督。推進醫保監管智能化,將基金監管陣地前移,實現基金監管從人工抽單審核向大數據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智能監控轉變。
聚焦監督檢查,守好基金監管“高壓線”。出臺池州市建立健全基金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建立基金運行監測“三色”預警制度,壓實屬地監管職責,確保醫保基金平穩運行。認真組織“兩機構一賬戶”自查自糾,8家醫保經辦機構制定完善加強內控管理制度7項。保持基金監管嚴的態勢,開展基金全覆蓋監督檢查,2022年,全市共檢查定點醫藥機構1243家,協議處理定點醫藥機構289家,累計作出行政處罰7起,暫停醫保結算2家,全市醫保基金監管形勢持續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