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池州市委編辦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牢固樹立“編制就是法律”理念,通過“強宣傳、建機制、嚴執行、聚合力”四項舉措,全方位推進機構編制法治化建設,推動全市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
強化宣傳教育,筑牢機構編制法治思想根基。市委編辦將政策法規宣傳作為法治建設的先手棋,構建常態化、多層次宣傳教育機制。一是抓好“關鍵少數”,推動《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等法規納入各級黨校主體班次教學、領導干部任職談話內容,切實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能力。二是創新宣傳形式,借助“3·10”機構編制紀律教育主題宣傳日,通過展板展示、視頻播放、短信推送等方式普及政策,并依托微信公眾號開展在線答題活動,營造了“學法規、守紀律”的濃厚氛圍。三是舉辦機構編制業務專題培訓班,邀請省委編辦處室負責人授課解讀《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辦法》等文件,180余名機構編制負責同志及業務骨干參訓,進一步夯實機構編制工作者紀律意識。
健全制度體系,夯實機構編制依法管理基礎。以制度建設為抓手,構建覆蓋全流程的管理規范。以《條例》為依據,及時調整修訂市委編委工作規則和市委編辦工作細則,從制度上把機構編制紀律和規矩真正立起來、嚴起來。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年度報告制度,督促各縣(區)、各部門認真履行機構編制報告主體責任,按照規定時間節點報送機構編制重要事項報告,明確要求不得虛報瞞報、漏報少報、拖延不報及夾帶請示事項。
狠抓貫徹落實,提升機構編制法治管理效能。按照《條例》關于動議、論證、審議決定、組織實施等四個環節的規定,進一步規范機構編制事項辦理流程。要求部門報送的機構編制事項必須經黨組(黨委)研究,由機構編制部門統一辦理。嚴格落實“兩先兩后”(先審核用編申請后辦理用編手續、先審核職數使用申請后辦理職數使用手續)審批機制,年均審批用編用職200余次,多渠道、多手段發現和糾正機構編制違紀違法行為。不定期開展“條條干預”現象專項督查,堅決制止“條條干預”現象發生。
加強部門聯動,維護機構編制權威性嚴肅性。構建與紀委、組織、審計等部門的協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一是依托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開展監督檢查,將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更好地融入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工作大格局,加強與紀檢監察、組織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整改反饋等長效機制,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二是依托審計開展監督檢查,充分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作用,將機構編制工作情況和紀律要求執行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形成機構編制監督檢查與審計監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