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東至縣委編辦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則放、有效承接、充分賦權”原則,結合開發區發展需求和自身承接能力,積極推進開發區賦權事項動態調整工作,進一步提高開發區行政管理效能。
一是全面總結分析,科學論證賦權。2025年7月24日,縣委編辦、縣司法局印發《關于開展開發區賦權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東編辦〔2025〕13號),進一步明晰主要任務、細化工作安排,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高效推進。東至經開區和大渡口經開區根據省級指導目錄、2023年權責清單和前期已賦權事項,結合工作實際,依法確定賦權事項、穩妥做好交接、推動落實見效。
二是規范工作程序,編制賦權清單。對照法律法規和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情況,對開發區提出的擬承接賦權事項,會同司法局逐項審核事項名稱和實施依據等內容,經溝通協調、審核反饋、修改完善、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政府研究決定等程序,于8月28日公布開發區賦權清單,其中東至經開區共賦權24項,大渡口經開區共賦權24項,涉及縣發展改革委、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6個縣直部門。
三是完善工作機制,提升賦權質效。賦權部門和開發區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辦理賦權手續,做好賦權事項移交工作,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建立賦權事項即時調整與集中調整相結合機制,定期總結評估賦權事項運行使用情況,根據評估結果結合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等,按有關程序及時調整完善開發區賦權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