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桐城市委編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論述,緊密結合機構編制工作實際,持續優化機構設置、明晰權責關系、盤活編制資源、強化人才引育,切實履行責任擔當,為全市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提供堅實的體制機制和資源配置保障。
優化機構設置,夯實鄉村振興組織保障。在2024年機構改革中,優化農業農村局職責,將市鄉村振興局職責整體劃入農業農村局,劃轉相關編制和人員,全力構建協同高效的“三農”工作新格局。在鎮街管理體制改革中,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圍繞基層黨的建設、經濟發展、民生服務、平安法治等主要職能,系統重塑基層治理組織架構,統一設置農業農村發展中心,明確了其鄉村振興、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等職責,推動鎮街機構職能向鄉村振興聚焦。同時,將派駐或設置在鎮街的農技推廣站、畜牧獸醫站、林業站、水利站和農村財政服務中心的人、財、物管理權限全面下放至鎮街,確保資源更精準、更高效地響應“三農”工作發展需求。
厘清職責邊界,提升鄉村治理效能。通過修訂農業農村局“三定”規定,推動黨委農辦、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職責實現深度融合,進一步明確市農業農村部門與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優化內設機構設置與人員配置,持續強化鄉村振興工作力量。結合鎮街履職清單建設工作,明確鎮街在鄉村振興領域的基本事項12項、配合事項6項、收回事項42項,切實理順市直部門與鎮街之間的條塊權責關系,有效推動基層減負增效。
用活編制資源,撬動鄉村建設新動能。采取“減上補下”等舉措,持續推動編制資源向鎮街傾斜。2022至2023年,累計下沉編制125名、人員135名。另從改革回收事業編制中調劑50名,專項用于相關政策性用人需求,有效突破鄉村振興重點人才的編制身份限制。實現編制資源統籌使用、人員分類管理,賦予醫共體更大自主調配權限,推動編制使用方式由“固定”向“靈活”轉變,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和分級診療制度落地。堅持基層導向,在年度用編計劃中優先保障基層崗位進人需求,確保編制資源高質量服務鄉村發展。
強化人才配備,保障鄉村發展后備力量。堅持“應補盡補”原則,優先保障鄉村振興關鍵領域的用編需求,2023年以來共下達農業農村、林業、鎮街等單位編制使用計劃167名,有效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同時,大力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計劃、“三支一扶”等安置計劃,2023年以來已為鄉村定向輸送專業人才100余名。聚焦鄉村產業發展現實需要,積極優化編制資源配置,為大關鎮生豬定點屠宰廠精準調配官方獸醫3名,全力保障企業順利投產和安全運行。(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