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委編辦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多維發力不斷推進機構編制法治化建設,切實提升機構編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強化制度執行,筑牢法治根基。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中組織實施各環節的程序要求,堅持以法治理念履職盡責,推動踐行機構編制法定化。制定印發《懷寧縣機構編制管理操作流程》等制度規定,明確分工、細化責任、規范程序,切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工作優勢,保障機構編制管理依法依規有序運行。
二是強化宣傳教育,厚植法治思維。始終將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及配套法規制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列入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支部“三會一課”學習內容,并納入黨校主題班次教學課程,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對機構編制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同時向各單位派發《條例》、機構編制工作法規制度選編等書籍資料,不斷增強黨員干部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著力營造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三是強化監督檢查,提升法治效能。嚴格審批程序,落實“用編核準”“審批在先”原則,明確超編單位“只出不進”、滿編單位“先出后進”,規范動議、論證、審議流程,積極防范違規操作。依托實名制系統實時監測機構編制數據,動態更新臺賬,確保“機構清、編制清、人員清”。加強與組織、紀檢監察、人社、審計等部門的協作聯動,將機構編制事項納入縣委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監督范圍,及時督促相關單位抓好發現問題的整改,強化機構編制剛性約束,牢固樹立“編制就是法制”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