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長豐縣委編辦認真貫徹落實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部署要求,扎實推進鄉鎮機構改革,通過重塑組織機構、理順職責體系、優化資源配置三方面協同發力,不斷探索解決基層治理難題路徑,切實為鄉鎮減負賦能,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以重塑組織機構為關鍵點,構建高效治理體系。以機構改革為契機,聚焦基層黨的建設、經濟發展、民生服務、平安法治等主要職能,進一步優化鄉鎮機構設置,綜合設置鄉鎮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厘清機構定位和主要職能,整合工作力量,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形成“統起來推、專起來抓”的局面。同時,強化派駐機構屬地管理,加強鄉鎮對派駐機構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落實鄉鎮考核評價權、人事建議權,進一步提升鄉鎮統籌能力。
以理順職責體系為落腳點,持續深化鄉鎮賦權。聚焦賦權事項實施效果,聯合縣司法局開展鄉鎮賦權工作評估,區分不同類型鄉鎮,綜合分析各鄉鎮實際需求和承接能力,形成賦權事項調整意見。對鄉鎮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事項繼續保留,同步下放相關資源,對專業性技術性強,目前無力承接的適時調整上收,確保賦權事項落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以優化資源配置為著力點,加強人員編制保障。通過“減上補下”等方式,加大編制資源向鄉鎮傾斜,結合綜合執法改革,向鄉鎮下沉事業編制。以需求為導向,盤活鄉鎮存量編制,實行“編制分類管理、人員統籌使用”,推動因事設崗、以崗定責、按崗定人的事崗人一體化管理模式,更大效度統籌用好人員編制力量。持續做好鄉鎮年度用編進人計劃,加大公務員招錄、省委選調生、軍轉干安置等編制保障力度,吸引各類人才服務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