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緊緊圍繞省委、市委、縣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部署要求,郎溪縣充分發揮機構編制保障作用,聚焦組織體系、骨干隊伍、減負賦能等關鍵環節,深入推進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著力構建精干高效的鄉鎮(街道)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一)“大小”結合,科學統籌鄉鎮黨政機構設置。一是根據市委編辦指導,我縣綜合考慮人口、面積、經濟發展水平、財力保障狀況等因素,將鎮、街道劃分為大鎮、中鎮兩種類型,按規定設置機構限額,同時加大機構整合力度。二是聚焦鄉鎮(街道)主要職能,綜合設置鄉鎮(街道)工作機構,各鎮(街道)統設“四辦一隊一中心”,根據機構限額選設農業農村發展辦公室、財政所等機構。三是結合實際,鄉鎮(街道)制定人員定崗定責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合理配置人力資源,構建科學的管理體系。
(二)“上下”貫通,協調增加基層工作力量。一是編制下沉。將原實行垂管的部分事業編制下劃至鄉鎮,同時積極克服縣直編制總量不足的實際困難,采取控總量減上補下的方式,核增鄉鎮街道事業編制,切實保障鄉鎮編制需求。二是人員下沉。將鄉鎮財政所、畜牧獸醫站人員全部調整為鄉鎮管理,鄉鎮工作力量明顯增強,干部隊伍結構進一步優化。三是派駐機構力量下沉。將派駐機構人員納入鄉鎮相應平臺,落實“縣屬、鄉管、鄉用”管理體制。近三年來,為鄉鎮街道擇優增加工作人員,大力緩解了基層人少事多的突出矛盾。
(三)“縱橫”兼顧,全力破解基層治理難題。一是堅持依法合規,厘清縣鄉職責。依法賦予鄉鎮(街道)縣級審批執法權限,公布實施鄉鎮(街道)審批事項、執法事項和配合事項清單,厘清了鄉鎮和縣直部門的主體責任和配合責任。二是聚焦便民服務,優化事項流程。按照1事項編制1張流程圖的原則,制定和公布鄉鎮權責清單和配合事項清單工作運行流程圖,最大限度簡化辦事環節,優化部門間的工作流程。三是抓好執法隊伍,提升行政效能。整合城市管理、市場監管、公安、交通、生態環境、司法等執法力量,在鄉鎮(街道)統一設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實現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
(四)“點面”同步,切實建強基層骨干隊伍。一是創新鄉鎮運行機制。搭建黨建、經濟發展、綜合治理、綜合執法、為民服務五大平臺,按照“大部制”原則,做到一類事情在一個平臺內統籌,建立“平臺+機構+崗位”的運行機制。二是創新人員使用機制。2021年在街道積極探索行政和事業編制統籌使用,打破編制身份使用界限,暢通機關事業人員流通渠道。今年,根據省、市關于深化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意見,持續推動鄉鎮(街道)行政、事業等各類人員統籌使用,著力破除機構編制類別,全面推行鄉鎮(街道)機構既可以為內設機構,也可以為事業單位。提高編制使用效率,拓寬了鄉鎮(街道)干部成長空間。三是規范人員管理機制。研究制定管理細則,規范各類人員管理,做好鄉鎮干部隊伍建設。讓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有更多精力、更強能力、更高積極性抓基層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