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機構編制申請事項評估和管理,推動機構編制工作提質增效,長豐縣委編辦采用“一二三”工作法,不斷提升機構編制申請事項評估的規范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一套機制為總管,規范申請程序。明確機構編制申請事項范圍、申請、評估等一套工作機制,確定申請單位主體資格,從嚴把關新設機構、新增編制等重大、復雜的機構編制申請事項,進一步規范辦理程序。
二次審核為抓手,提升評估實效。一是加強與申請單位在申請機構編制事項前充分溝通,指導申請單位根據申請內容,結合上級要求及單位實際準備相關佐證材料,以非正式文件形式事前審核行文規范性、佐證材料完整性。二是根據實際需要,由相關業務科室采取實地走訪、召開座談會、調閱材料等方式,結合日常掌握情況開展實地審核評估,進行縱向參考,橫向比較。
三項標準為原則,加強審核把關。堅持依規、必要、類比三項標準,確保申請事項切實可行。一是符合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規定。二是申請必要性。否屬于履職所需,現有機構編制是否可以滿足需要,能否通過其他辦法替代解決。三是同類事項比對情況。與市級層面、與市內其他縣同類機構編制事項比對創新,努力實現工作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