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提升基層治理現代化水平,青陽縣委編辦用好“三加”工作法,推動權責、資源、力量向基層一線下沉,切實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目錄+清單”厘清權責邊界。深入落實“全省一單”要求,以鄉鎮一目錄三清單工作為抓手,組織各鄉鎮、相關賦權部門(單位)從具體事項入手,全面梳理鄉鎮審批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配合事項清單,依法厘清縣級職能部門與鄉鎮權責邊界。目前,共發布鄉鎮審批事項清單57項(丁橋鎮57項、木鎮鎮40項,其他9個鄉鎮39項),鄉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368項(丁橋鎮368項、木鎮鎮242項、其他9個鄉鎮240項),配合事項清單64項。
“規定+自選”精準放權賦能。在推動鄉鎮承接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限事項的過程中,充分考慮鄉鎮自身實際,堅持“基本盤+自選項”,鼓勵在鄉鎮承接好規定下放事項的同時,自選部分承接事項,讓鄉鎮“干不好的事項不要接”“有利于工作的事項主動接”。督促縣直賦權部門優化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建立和完善適應基層實際的辦事指南和工作規程,加強對鄉鎮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幫助鄉鎮熟悉事項辦理流程等,提升賦權承接能力。11個鄉鎮承接基本盤事項 254 項,涉及縣民政局、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等14個部門,其中:行政許可7項、行政處罰233項、行政強制5項、其他權力9項。在此基礎上,木鎮鎮承接自選項3項、丁橋鎮承接自選項146項。
“改革+優化”充實基層力量。以深化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契機,統籌機構編制資源向鄉鎮傾斜。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經濟發達鎮丁橋鎮設立6個綜合辦事機構,將原縣直部門派駐事業機構編制資源下放給該鎮管理,設立4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在編制總額內調劑增加丁橋鎮行政編制16名、事業編制11名。建立人員優先補充機制,新招錄公務員、選調生和事業編制人員優先保障鄉鎮,近三年丁橋鎮累計招錄調入公務員、選調生、事業人員1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