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鄉鎮部分縣級審批執法權工作,是推進基層職責權限法定化,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的有力舉措,是深化鄉鎮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賦權目錄公布以來,休寧縣圍繞加強組織領導、構建權責清單體系、落實配套保障措施三個方面,細化工作舉措,著力推動鄉鎮賦權落地見效。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拉緊鄉鎮賦權“牽引線”。成立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各鄉鎮和賦權部門為成員的鄉鎮賦權工作領導小組,理順工作機制;制定印發《休寧縣鄉鎮綜合行政執法賦權事項交接工作實施方案》,對重點任務形成分工表,明確具體措施、牽頭單位、責任時限,確保各項任務按計劃如期推進。
構建權責清單體系,拉緊鄉鎮賦權“邊界線”。結合鄉鎮權責清單和配合事項清單,按照“一鄉一策”辦法,5月31日公布鄉鎮審批事項清單、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和配合事項清單,構建鄉鎮“一目錄三清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在清單中逐項明確縣鄉職責邊界和實施依據,確保鄉鎮“執法有據”“權責一致”。
落實配套保障措施,拉緊鄉鎮賦權“保障線”。鄉鎮賦權后,縣司法局組織各鄉鎮200余人開展為期3天的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培訓,進一步提升了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能力水平和履職盡責意識。推動鄉鎮全員參與執法,組織鄉鎮在編在崗干部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今年通過鄉鎮綜合行政執法專門法律知識測試183人。
下一步,該縣將從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執法監督等方面提升基層執法水平;加強組織協調、業務指導,著力破解鄉鎮賦權后承接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難題,確保賦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