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改進工作作風,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提升鄉村治理效能,池州市圓滿完成村(社區)“小微服務”清單試點編制工作。
一、科學選取試點、全面啟動試點。選定貴池區委編辦和東至縣委編辦牽頭,結合縣區實際選取不同類型的村(社區)作為具體試點單位,建立“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深度督辦、業務科室全程跟進、試點縣區具體落實、市縣鄉村四級整體推進”的工作機制,有序推進清單事項梳理編制工作。
二、統一口徑標準、全面梳理事項。注重把握“事項必須有規可依、事項緊貼群眾實際、事項滿足兩個區分”3個口徑標準,全面梳理村(社區)力所能及提供的代辦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事項,只有事項滿足三個條件方可列入清單當中。“小微服務”清單體現“服務”職能,與“小微權力”區分開來,與《村(社區)依法履職事項指導清單》有效結合起來。按照“不增加村級負擔”原則,鄉鎮街道和縣區單位積極推動資金、培訓等資源下沉,推動村(社區)辦理“小微服務”事項便利高效。
三、規范發布程序、強化宣傳運用。池州市梳理編制“小微服務”清單經過多輪梳理匯總和反復溝通,經征求意見建議、省委編辦復審、合法性審查和縣區政府審定等規范性程序,以縣區政府名義印發并公布實施。其中貴池區公布的“小微服務”事項有23大項、94小項;東至縣公布的“小微服務”事項有23大項、98小項;事項根據服務內容又歸納為“民生保障類”“經濟發展類”“基層治理類”“便民服務類”4大類;事項涉及醫保養老、扶貧救弱、生育健康、擁軍優屬、產業發展、就業創業、人居環境、矛盾調解、精神文明、證明出具等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方方面面。清單發布后,鎮村兩級利用村(居)務公開欄、村(居)活動廣場、政府門戶網站、“兩微一端”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提升群眾知曉度。“小微服務”清單詳細列出了受理條件、申請材料,各村(社區)熟悉掌握事項的辦理流程,積極解決群眾所需所求,力促為群眾服務“最后一公里”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