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要求,池州市委編辦圍繞體制機制、機構人員等方面,精準發力,多措并舉,穩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改革,實現行政復議職能整合、業務融合、力量聚合。
改革“一體推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市、縣(區)兩級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完成,建立部門協同配合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加強調度、全力推進,形成工作合力。
加強“雙項配置”。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充分評估司法行政部門機構編制現狀和改革后實際工作需求等有關情況,在機構設置上,優化調整加強行政復議與應訴機構建設,在人員配備上,統籌調劑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力量。
落實“三個統一”。根據“一級政府只設立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的改革要求,集中整合各部門行政復議職責,由司法行政部門作為政府行政復議機構“一口對外”,實現行政復議案件“統一受理、統一審理、統一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