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事業單位“家底”,為編制部門預算和建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基礎。太湖縣委編辦扎實開展登記工作,及時變更開辦資金事項,為摸清事業單位“家底”助力,更快更好地促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
一是加強宣傳。太湖縣委編辦結合實際,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組織實施,通過舉辦培訓班、開辦講座等形式,對事業單位法人進行培訓,提升變更開辦資金事項的意識,事業單位開辦資金比原登記的開辦資金數額增加或者減少超過20%的,事業單位在應當申請變更登記的情況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是專項督查。運用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系統隨機抽取事業單位為抽查對象,到被抽查單位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察看等方式進行督查,對開辦資金需要變更的單位給與及時提醒,限定時間完成變更,并安排專人與該單位進行一對一指導,直至完成開辦資金變更事項。
三是嚴格審核。開辦資金是舉辦單位授予事業單位法人自主使用、管理、處置的財產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在審核需要變更開辦資金事項的單位所提交的材料時進行嚴格把關,察看每一份材料的出處和產生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特別對單位資產情況、印章、簽字備案情況的真實性進行重點審察,確保開辦資金變更的正確與及時,更好地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