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安徽省歙縣被確定為全省基層負擔突出問題集中整治8個試點縣之一。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歙縣緊盯嚴重困擾基層的牌子“多、雜、亂”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發揮鄉鎮“三定”規定、權責清單、配合事項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以下簡稱“鄉鎮清單”)的基礎性作用,強力整治和規范鄉鎮村居掛牌工作,堅決砍掉不合理的“依牌履職”,全面推動“依牌履職”轉向“依單履職”。截至7月26日,全縣28個鄉鎮辦公場所清理標牌1395塊(減少56.62%)、清理制度牌553塊(減少48.72%),全縣182個村、10個社區清理標牌4400塊(減少62.08%)、清理制度牌2370塊(減少 68.39%)。通過集中整治掛牌,既為基層辦公場所釋放空間、調整功能布局、優化集中審批服務提供有力支撐,更為基層干部釋放時間、騰出精力、改進作風、優化服務提供強力支持,做到“減牌真減負,基層真有感”。7月,歙縣基層掛牌整治工作得到中共安徽省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要求總結推廣。目前,已在安徽省8個試點縣所在市全面推開,2023年將全省穩步推開。
一、堅持以權責清單為執行基礎,整治掛牌亂象。制定《歙縣鄉鎮、村居掛牌整治方案》,從7月起,利用1個月時間開展掛牌集中整治。鄉鎮層面:凡是無法律法規依據、市級以上明確要求、鄉鎮權責清單明確事項的,一律不得在鄉鎮懸掛銜牌標牌。如:江南農村產權交易服務站等牌子,鄉鎮權責清單中無此類事項,此次取消掛牌;而鄉鎮權責清單有“轄區內有關爭議及矛盾糾紛的調解”事項,對已掛的鄉鎮群眾來訪接待中心、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牌子則予以保留、規范。村居一級,除省級明確可掛的14塊銜牌標牌和市、縣、鄉鎮層面各1塊典型性工作掛牌(且符合村居清單要求),其他掛牌一律納入清理范圍。同時,對銜牌標牌被清理的,其背后的制度牌同步清理,為墻面減負留白、為基層減負增能。
二、堅持依據清單明確掛牌目錄,統一規范掛牌。鄉鎮層面,由縣委組織部、編辦牽頭,以法律法規、中央國家部委和省市明確要求、縣委縣政府關于鄉鎮管理體制改革文件為依據,結合《歙縣鄉鎮政府權責清單》、《鄉鎮公共服務清單》、《歙縣鄉鎮配合事項清單》,對承擔主體責任的鄉鎮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事項鄉鎮可以掛牌,對承擔配合責任的事項,原則上不掛牌,明確鄉鎮辦公場所統一的40塊基礎性和5塊自選性的掛牌目錄,掛牌總數控制在45塊內。凡是不在掛牌目錄內的,一律清理;凡是掛牌目錄內的,按統一格式規范掛牌。如:鄉鎮配合事項清單中的漁業監管執法工作的主體責任是縣農業農村局,鄉鎮承擔配合責任,本次鄉鎮漁政站的牌子予以清理。村居方面,由縣民政局牽頭,嚴格落實“村居依法履職事項”“村居依法協助政府事項”“不應由村居承擔工作事項”“不應有村居出具證明事項”等“四個清單”,進一步規范村居依法履職和協助事項,村居按“14+3”模式確定掛牌。如,《歙縣村(社區)依法協助政府事項指導清單》中有協助做好殘疾人權益保護的配合事項,主體責任是屬地政府,此次撤銷村居“殘疾人工作站”牌子,規范掛牌“殘疾人協會”。
三、堅持整合優化集中審批服務,精減站所掛牌。適應鄉鎮工作特點和便民服務需要,整合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清單中的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農業農村、文化旅游等事項,最大限度、統一入駐鄉鎮為民服務中心(個別鄉鎮集中入駐受場所限制),綜合設置社保崗、農業崗等,撤銷鄉鎮社保所、農經辦、農產品檢測辦、三農保險服務站等過去設有、應撤未撤的站所牌子。結合此次基層掛牌集中整治,不僅把牌子減下來,還提倡“一室多用”、優化辦公場所,如徽城鎮政府重新調整優化一樓為民服務大廳設置,并將群眾經常來辦事的辦公室盡可能調整到一、二樓,讓群眾少爬樓。堅持“牌子減下來,服務提上去”,大力推行“一網通辦”“全程網辦”“代辦服務”等,17910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大批高頻事項實現“就近查”“就近辦”,顯著提高為民辦事效率,今年1—7月全縣網上辦件54.6萬余件。
四、堅持健全完善清單配套機制,防止后續反彈。嚴控向基層隨意交辦事項,建立事項準入機制。由縣委編辦牽頭,制定《非法定事由向鄉鎮交辦事項準入辦法》《縣直部門、鄉鎮政府依單履職雙向考核評議制度》《依單監管問責辦法》,明確非因法定事項,縣直部門確需鄉鎮辦理或協助辦理的,應經縣委編辦、縣司法局審核后,報縣政府批準方可與鄉鎮進行工作交接或交辦,并為其提供必要技術指導和經費保障,確保縣鄉職責邊界清晰,著力減輕鄉鎮負擔。嚴禁在基層隨意增掛銜牌,建立掛牌準入機制。除鄉鎮村居掛牌目錄明確可掛牌的,縣直部門要求到鄉鎮村居掛牌的,需經縣委辦審核備案后,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嚴禁縣直各部門以是否設立機構、掛銜牌標牌、制度上墻等作為督查檢查考核依據。同時,將鄉鎮村居掛牌整治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常態化督查內容,一經發現、即時整改、視情通報。
歙縣堅持將基層掛牌整治作為進一步厘清縣鄉職責邊界重要契機,堅持“三定”規定與權責清單互補,鄉鎮村居辦公場所各類標牌數量大幅下降,基層干部如釋重負、獲得感強。一是依單履職不斷強化。在制定鄉鎮掛牌目錄過程中,堅持將鄉鎮“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明確的職責,作為可否掛牌的重要依據;鄉鎮、村居兩級清單在基層得到有效宣傳,鄉村干部依單履職盡責意識顯著增強。二是基層負擔不斷減輕。經濟負擔減輕,初步統計,集中整治掛牌前,每年一個鄉鎮一般要支出不在少數的制牌費;精減掛牌之后,鄉鎮財政支出有效減少,騰出資金可多為群眾辦實事。杞梓里鎮英坑村黨總支書記黃林說:“現在好了,村里掛牌目錄明確了,什么牌可以掛,什么牌不可以掛,掛牌也要統一許可了,省下的做牌牌的費用,哪怕是修段路或救助幫扶困難戶,關心關心孤寡老人,也是件大好事。”基層干部減負,集中整治掛牌前,一些上級部門多以創建創新、項目試點等名義要求基層掛牌且與考核、項目資金掛鉤,每塊牌子背后多有相應的制度上墻、細化職責,標牌種類繁多,牌子背后的任務也繁雜,基層干部被動而無奈地“依牌履職”,牽涉不少精力;集中整治掛牌后,掛牌數量減少了,基層干部能夠騰出更多時間和精力依單履職、盡職盡責。如:本次掛牌清理的“秸稈禁燒專項整治辦公室”牌子,根據鄉鎮清單,明確“秸稈禁燒專項整治”屬于鄉鎮配合事項,縣級有關部門依法對焚燒秸稈行為進行查處,鄉鎮主要開展宣傳教育和日常巡查。清理掛牌后,將本不應該由鄉鎮承擔的事項通過清理掛牌進一步厘清縣鄉職責,實實在在減輕了基層負擔。三是黨群關系不斷密切。減牌減負之后,基層干部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為民服務辦實事中去。如,今年來,歙縣以信訪治理為重點,在全縣開展“駐村夜訪”活動,幫助群眾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力求把各類信訪矛盾隱患化解在當地、解決在基層;1—6月,全縣信訪總量294件,同比下降41%,通過信訪治理這塊“磨刀石”和“試金石”,顯著改進干部作風,黨群關系更加密切和融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