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委深改委印發通報,市委編辦報送的《深化街道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著力構建基層治理新格局》改革做法,入選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優秀案例予以表彰。
2021年以來,蚌埠市委編辦以城市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主動改革創新、深入調研論證、精心組織實施,聚焦“六個更加”扎實推進街道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職能定位更加清晰。重塑街道主要職責,把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來,從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區域發展、組織公共服務等八個方面明確街道的主要職責。
二是機構設置更加優化。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原則,采用“四辦一中心”模式統籌設置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突出黨群服務、便民服務和網格化服務,優化設置黨群服務中心。
三是編制配置更加科學。通過市級調劑、區級調配、鄉鎮街道同層級調整等方式下沉人員編制到街道,市轄區街道共增加行政編制56名、事業編制95名,街道工作人員力量得到加強。
四是權力事項更加規范。推動相應權力向街道下放,進一步賦予街道黨工委對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征得同意權等5項權力,并以清單形式規范街道承擔低保審核等19項權力事項和殯葬管理等64項配合事項。
五是綜合執法更加高效。街道建立綜合執法中心平臺,平臺主任由街道領導擔任,成員由司法所、市場監管所等駐街道執法機構負責人組成,日常協調工作由街道城市管理辦公室承擔,實行聯合執法、綜合執法,實現“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構建了“區屬、街管、街用”的綜合執法新體制。
六是審批服務更加便民。堅持便民導向,聚焦便民服務,將街道涉及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職能和人員進行整合,集中進駐街道黨群服務中心,實行“一站式服務”“一門式辦理”,充分發揮綜合便民服務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