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市委編辦圍繞法治馬鞍山建設,立足自身職能,創新工作思路,積極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堅實的體制機制保障。
一是增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力量。2021年核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招考用編計劃10名,主要用于補充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統計各縣(區)司法局及其派出司法所機構設置、人員編制情況,研判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工作力量配備存在問題,赴部分司法所開展實地調研走訪,圍繞統籌人員力量研究提出加強基層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的可行路徑。
二是優化依法治市工作機構設置。為加強政治引領、服務法治實踐,設立市法學會機關,列入群團機關管理,由市委政法委代管,明確機構主要職責,相應核定編制職數,推動依法治市和民主法治建設。指導各縣(區)設立全面依法治縣(區)辦辦事機構,助力推動市域范圍內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三是促進政府權力有效規范運行。堅持職權法定,組織市級40個部門科學界定各自承擔的行政權力事項3589項,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保留事項119項、規范(下放)事項37項,編制并公布市級清單2021年本,同步統籌縣鄉兩級權責清單年度集中調整和公布實施工作。下一步,將根據省統一部署,通過優化鄉鎮權責清單厘清縣鄉職責邊界,有效提高基層依法行政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