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機構設置上,建立“總園+分園”集團化辦學體制。以城區公辦幼兒園為總園,鄉鎮中心學校附屬幼兒園(含幼教點)為分園,組建2個幼教集團,下設15個分園,推進專業化、標準化管理,破解學前教育城鄉發展不均衡的難題。
二是在編制保障上,實行“管理團隊編制保障法”。通過內部挖潛,在全區現有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50名編制,保障園長等重點管理教學人員用編,破解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未核定的難題。
三是在隊伍建設上,建立“中小學富余教師轉崗+編外聘用”用人機制。依據辦園規模,確定全區公辦幼兒園教師規模總數200名;鼓勵中小學富余教師轉崗,加入學前教育隊伍;建立學前教育靈活用人機制,加大社會化用人力度,破解學前教育隊伍力量不足的難題。
四是在落實步驟上,實行“試點先行+分步推進”方法。由區教育局牽頭,結合實際,開展集團化辦學管理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行,破解管理體制銜接不暢的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