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創優“四最”營商環境,持續深化“全省一單”權責清單制度體系建設,屯溪區委編辦做好牽頭抓總、審核協調等工作,順利完成2021年度區鎮兩級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和區級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年度集中調整任務。調整后的區級權責清單事項1171項,公共服務清單事項728項,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事項52項;鎮級權責清單事項26項,公共服務清單事項168項;街道權責清單事項18項,公共服務清單事項149項。
一是在簡政放權上做好“減法”。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國務院及省市政府調整權力事項和規范性文件出臺調整廢止,精簡區級權責清單事項13項、鎮級權責清單事項50項、街道權責清單事項11項。結合權責清單調整、行業協會脫鉤及工作實際,取消“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員培訓”等行政權力中介服務事項5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二是在特色清單上做好“加法”。首次將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科協、區文聯、區工商聯等群團組織納入公共服務清單編制范圍。在省權責清單、公共服務清單指導目錄外,增加區級特色權責清單事項16項、特色公共服務清單事項3項,增加鎮級(街道)特色權責清單事項2項,更好的滿足群眾服務“點菜”需求。
三是在配套制度上做好“乘法”。指導各單位逐項明確行政權力責任事項、追責情形,制定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行政權力廉政風險點、公共服務指南,細化權力運行監管細則,在放權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環節,并通過一系列配套機制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四是在破解難題上做好“除法”。梳理出22項鎮街職責邊界清單事項,明確區級部門主體責任和鎮街的配合責任,著力解決區鎮兩級在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生態環保等領域職責不清的問題。指導鎮街建立政務服務事項“一體通辦”、志愿服務等機制,著力解決群眾“多地跑”“折返跑”等問題,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梳理出126項區直部門委托鎮街執法事項,協調區城管執法部門建立鎮街綜合執法協調配合機制,解決基層治理“看得到管不到”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