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凌家灘遺址文旅產業融合發展,全力打造凌家灘“國字號”品牌,含山縣委編辦聚焦對標“杭嘉湖”發展新機遇,堅持重心下移、資源下沉,強化完善凌家灘遺址管理機構編制保障,持續推動編制資源向發展最吃勁的部門傾斜。
一是著力理順管理體制。對照凌家灘遺址發展規劃,縣委編辦深入縣凌家灘遺址管理處實地調研,從凌家灘遺址保護項目、建設規劃、發展前景等多方面著手,充分論證調整遺址管理機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經報市委編辦和縣委編委研究批準,將縣凌家灘遺址管理處由原縣文旅體局下屬事業單位調整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由副科級提升為正科級,解決了當前管理機構“小馬拉大車”的現實矛盾。
二是著力優化職能配置。縣委編辦牽頭凌家灘遺址管理處,依據《安徽省凌家灘遺址保護條例》,進一步厘清遺址管理機構部門職責,科學擬定縣凌家灘遺址管理處“三定”方案,設立辦公室、規劃建設部、遺址保護部、運營管理部、博物館部等內設機構,強化部門職能配置,有效承接凌家灘遺址保護建設發展需求。
三是著力強化編制保障。從全縣事業編制總量中統籌調劑10名編制,補充到縣凌家灘遺址管理處,進一步加強凌家灘遺址管理機構工作力量。同時會同縣人社局,積極引進考古及文博類緊缺型人才,為凌家灘遺址保護建設提供堅強的人才智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