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委編辦再次赴南陵縣專題調研優化鄉鎮權責清單厘清縣鄉職責邊界試點工作,推進改革舉措落地生效。
聚焦事項準入,確保縣鎮職責明晰。嚴格執行《鎮政府權責清單》、《鎮配合事項清單》,建立健全事項準入機制。權責清單和配合事項清單之外確需鎮承擔、協助完成的工作事項,需履行嚴格準入程序。縣直部門不得通過直接下派、自行發文等方式將本部門的法定職責、工作任務轉嫁到各鎮。
聚焦流程優化,確保事項運行順暢。根據兩個清單事項運行流程圖,明確職責部門、任務分工、運行流程、程序環節等,確保事項運行依法合規、富有可操作性。推進事項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進一步提升事項運行實效。
聚焦縣鎮聯動,確保問題協調解決。推行“街道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模式,依托于網格化市場監管平臺、社會管理信息平臺等,構建縣鄉聯動機制,網格員巡查發現問題,形成哨源信息上報,縣直有關部門作為報到主體,負責相應事項的處置。嚴格依單行使職權,及時處理解決鎮兩單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聚焦履職考核,確保職責履行到位。在縣對縣直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的綜合考核中,加大鎮、村(社區)和群眾滿意度考核評價指標的權重,賦予鎮對縣直部門及其派出機構負責人人事考核權。探索建立監管問責機制,不依據兩單履職盡責的,依法依紀依規問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