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完善“3+2”清單制度體系建設,根據省委編辦統一部署和《和縣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和縣縣委編辦多點發力,穩步推進縣、鄉兩級權責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年度集中調整工作。
一是以指導目錄為立足點,在認領上發力。要求各單位嚴格對照省委編辦編制的清單指導目錄,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應領盡領”的原則,集中對指導目錄中相應層級事項進行認領,并逐項列明不適宜認領事項的理由,確保清單在全省范圍內事項名稱、類型和數量上的一致性。
二是以實際需求為著力點,在全面上發力。各單位在認領省統一清單指導目錄的基礎上,仔細核對我縣權責清單和服務清單事項,結合實際工作,逐項提出梳理意見,將關系群眾切身利益,能進一步提升服務便利化水平的事項保留在清單范圍中,切實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幸福感。
三是以集中審核為支撐點,在規范上發力。縣委編辦抽調業務骨干組成審核小組,在單位梳理的基礎上,重點對不認領事項和非指導目錄事項進行再審核,逐條核對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并將審核意見與單位再溝通再反饋,確保事項全面準確。同時,在事項審核的基礎上對清單要素進行規范,確保清單上事項名稱、類型、依據等要素統一規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