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東至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召開2021年度第一次會議??h委書記、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主任李明月主持會議并講話。他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決落實黨中央及省委、市委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要站在服務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來思考和謀劃機構編制工作,推動新時代我縣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h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成員出席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重要論述及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池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精神,聽取了東至縣委編辦關于2021年工作要點等工作匯報,研究了有關機構編制事項。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機構編制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方法,特別是關于“六個堅持”的要求,為推進新時代機構編制工作提供了科學指引和根本遵循。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更好地謀劃和推進新時代東至機構編制工作。
會議強調,當前正處在東至“十四五”開局起步的關鍵時期,要按照“嚴控總量、統籌使用、有減有增、動態平衡、保證重點、服務發展”的思路,妥善處理好嚴控機構編制與滿足發展需要之間的關系,切實提升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精準度,推動機構編制工作更好服從服務于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要持續深化重點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統籌推進鄉鎮機構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事業單位改革、開發區管理體制改革等重點任務落實,確保黨中央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落地生效。
會議強調,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黨管機構編制的意識,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各項規定。要樹牢“編制就是法制”理念,完善制度體系,強化制度執行,加強監督檢查。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自身建設,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強化機構編制剛性約束,切實提升專業化、科學化水平,不斷開創機構編制工作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