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向上級爭取,擴大改革范圍。經濟發達鎮改革是鄉鎮管理體制改革的先行先試,對加快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十分必要。市委編辦對照省經濟發達鎮3項認定指標,詳細梳理全市35個鄉鎮指標數據和戰略地位等,積極向省爭取獲準名額從4個增加到5個,認定含山縣林頭鎮、和縣烏江鎮、當涂縣太白鎮、雨山區向山鎮、博望區丹陽鎮等5個鎮為省經濟發達鎮。
二是沉下去調研,掌握基層實情。精準掌握實情是謀劃改革的基礎。市委編辦抽調人員力量組建4個調研組,深入16個具有代表性的鄉鎮(街道),開展管理體制和機構編制管理調研,全面了解掌握體制運行現狀、存在的問題和有關訴求。收集了基層權責不對等致“看得見管不著”、上級干預多致掛牌機構過多、晉升不暢待遇不高等致人員不穩定、條塊分割致力量難以統籌等反映強烈的問題,整理了基層反映問題清單和意見清單。
三是聚起來商討,提出改革思路。思路決定出路。市委編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吃透上級政策精神,汲取外地先進經驗,提出了經濟發達鎮改革初步意見。隨后廣泛組織市直相關部門、縣區、經濟發達鎮等,深入細致地研討交流,在此基礎上,組織起草了5個經濟發達鎮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列出了完善基層政府功能、優化組織架構、健全用編用人制度等方面具體舉措,對基層反映的問題一一作出回應,為推進改革落地見效打好基礎,為全面推開鄉鎮改革“打個好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