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清單時效性、準確性、權威性,進一步發揮清單作用,根據省委編辦〔2021〕1號和《蕪湖市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要求,我市全面啟動全市權責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年度集中調整工作。
一是明確工作任務。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釋”、國務院及省政府調整權力事項和規范性文件出臺調整廢止,結合政務服務等實際需要,調整規范全市權責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
二是細化工作步驟。各縣市區、市有關單位結合實際提出調整意見,市委編辦會同有關單位對清單調整意見進行集中審核,達成一致意見后,完善清單內容。清單調整情況經公示后,按照相關程序,提交政府審定。審定后的清單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各部門網站對外公布。
三是注重統一規范。嚴格對照《全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全省7類行政權力事項指導目錄》、《市縣兩級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事項指導目錄》、《全省公共服務清單指導目錄》,確保同一事項名稱、類型、依據等要素統一規范。
四是強化聯動銜接。強化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與權責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行政權力中介服務清單的聯動調整及銜接。緊扣利企便民,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在轉作風、提效能、優服務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