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進跨省聯動監督、聯合執法
中安在線、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4月1日13時,“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長江禁捕決定”新聞發布會在上海市舉行,四地人大常委會的法工委負責人分別介紹了各自省市相關決定制定和擬貫徹實施考慮情況,這是長三角區域在立法協同領域做出又一次成功實踐。為體現立法協同性,三省一市將各自決定的實施時間統一為2021年4月1日。

據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介紹,長江流域禁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保護長江母親河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2020年12月出臺的《長江保護法》在對長江流域禁捕做出規定的同時,要求長江流域相關地方根據需要在地方性法規制定等方面建立協作機制。
2021年3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共11條,就禁捕區域,責任分工,打擊違法行為,制度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據介紹,為了體現立法協同性,《決定》的實施時間與江浙滬同步,統一定為2021年為4月1日。

據介紹,安徽省禁捕區域確定為水生生物保護區,長江干流安徽段,華陽河、水陽江、皖河、青弋江、漳河、滁河干流和菜子湖、巢湖水域,以及國家和本省確定的其他水域。省政府將長江流域禁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協調機制和考核機制,同時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負責對應領域工作。
《決定》對非法捕撈,“三無”船舶,以及運輸銷售非法漁獲物等違法行為,明確了相關職能部門的查處職責,并強調了建立聯動機制,不斷提升執法效能的要求。
《決定》同時規定,安徽省在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基礎上,探索推進長江流域禁捕跨省聯動監督、協同立法、聯合執法等行動。安徽省建立健全與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協同的非法捕撈閉環監管長效機制,探索建設覆蓋三省一市的船舶登記信息共享平臺、漁船動態監管平臺、水產品市場流通追溯監管平臺和執法信息互通共享平臺,共同打擊破壞禁捕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記者 蘇藝)
信息來源:中安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