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加強機構編制日常管理,利辛縣委編辦建立了長效工作機制,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抓好源頭管理,從嚴管理機構和編制,從嚴控制機構增多和編制增加;強化控編使用計劃管理,嚴禁超編進入和超計劃進人;完善實名制管理,充分發揮實名制把關、協調和監督作用。
二、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管理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審批權限和規定程序審批機構編制事項,堅決杜絕超越權限和不按程序審批機構編制等問題發生。建立健全先審核用編后辦理相關手續,凡人員的招錄、調任、轉任等涉及用編事項的,要先向機構編制部門提出用編申請,做好編制使用的前置審核工作。嚴格按照超編單位只出不進、滿編單位先出后進、空編單位根據工作實際原則上從超編單位選人的原則。
三、加強機構編制工作等方面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社、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機構編制在錄用、聘用、調配工作人員、配備領導干部等方面的基礎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