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通報了第十五屆合肥市文明單位評選結果,巢湖市委編辦再次喜獲“第十五屆合肥市文明單位”稱號,這也是巢湖市委編辦連續三屆獲此榮譽。
近年來,巢湖市委編辦以精神文明建設為抓手,將精神文明建設與機構編制業務工作緊密融合,突出政治引領,不斷優化工作機制。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委編辦成立了以編辦主任為組長,副主任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與部門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創建目標,將責任落實到科室、落實到個人。切實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編制管理工作協調發展。二、完善內部制度。市委編辦建立了“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辦文辦事限時制”等效能建設相關制度,同步完善了機關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日常工作程序,健全崗位責任制,為保質高效完成機構編制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時樹立文明單位形象,讓外來辦事人員親身感受到編辦優質服務。著力提升了機關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 三聚焦業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關于機構編制方面的政策精神,找準定位,勇于創新。主動學習宣傳《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并積極推動《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納入黨校教學計劃。緊緊圍繞改革任務和機關重點工作,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建設,深化機構編制管理。
巢湖市委編辦將以此次表彰為契機,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不斷豐富文明創建形式,健全文明創建長效機制,努力提升全辦精神文明水平,推動我辦精神文明建設和機構編制事業再上新臺階。(張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