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資源是黨的重要政治資源、執政資源,其配置程度直接影響黨政機關執政效能。自編委領導體制和編辦管理體制調整優化以來,池州市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領導,統籌解決好三類關系,推進提升機構編制管理水平。
統籌解決好部門剛性需求與機構編制剛性約束之間的關系。部門職責調整變化是一個動態過程,其編制配備也應動態調整,對于部門而言,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自然“多多益善”,對機構編制部門而言,受機構限額編制總量控制影響,如何將有限的機構編制資源用在刀刃上則為重中之重,既不能要了就給,也不能要也不給,內部挖潛統籌調劑是第一策,重在解決“有編不用”和“無編可用”,如通過轉企改制以及“撤并轉”加大收編力度,近年來,全市共轉企改制事業單位40家,市本級收回事業編制近400余名,通過撤并轉先后收回事業編制300余名;活化存量統籌調配重點保障是第二策,重在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關鍵之需,市本級先后通過二次配置調劑500余名編制用于組建設立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民生服務保障機構,執法領域、民生領域得到加強;探索推行“大部門制”、“大科室制”是第三策,重在打通“倒金字塔”的結構矛盾,黨政機構改革期間嚴格控制內設機構設置,按照綜合設置以及原則上不設置1人科室等要求,市本級機關內設機構從408個減少為382個,減幅比例6.37%。
統籌解決好用編需求與財政供養之間的關系。按照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的要求,近年來,市本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編制使用計劃均以本年度自然減員數為上限嚴控招考規模,在此基礎上,如何保障用編需求則在思考之要,醫療衛生和教育領域保障是一方面,重在解決公立醫院編制周轉池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周轉池的使用需求,近年來,報經省委編辦批復同意市縣公立醫院周轉池編制使用計劃856名,落實完成668名人員使用周轉池編制工作;綜合執法隊伍保障是一方面,重在解決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力量不足之需,完成市場、文化、交通、農業、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后,市本級共轉隸執法人員334名,空編內招錄補充執法人員84名;嚴控機構人員臃腫是一方面,重在解決人員結構不平衡,不能為了滿編而用編,更不能忽視人員結構梯次,一次性大規模使用編制,近年來根據全市空編情況及部門崗位空缺實際,每年控制使用編制新招錄人員200名左右,既控制規模又優化結構。
統籌解決好條塊關系與職能體系建設之間的關系。每一輪機構改革都是著力理順權責關系,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機構職能體系,其中包含有黨政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鄉鎮(街道)體制改革、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等等,其根本在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其一解決上下對應的問題,在保障政令暢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設置機構配置政府職責,本輪機構改革,市本級立足實際組建了市文明辦、市數據資源管理局、市投資促進局等機構,東至縣組建了公共資源監管局;其二是解決權責不對等的問題,結合《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意見》,圍繞鄉鎮權責不對等、鄉鎮運行不暢問題開展調研,并相應提出了規范鄉鎮(街道)職責權限實施意見;其三是解決“條塊分割”的問題,不能條是條、塊是塊,要注重條塊的融合通暢,以街道體制改革、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切入點,出臺實施方案,理順條塊關系,健全條塊“融合”、上下結合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