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巢湖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圍繞《條例》內容采取多方面舉措,不斷推動機構編制工作由“幕后”走向“臺前”,推動機構編制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認真組織學習,營造濃厚氛圍。自《條例》頒布以來,始終把學習宣傳《條例》精神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一是進領導案頭。抓住“關鍵少數”,將《條例》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向市領導、鄉鎮街道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贈閱《條例》單行本,擴大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知曉率,強化法治意識。二是進專題培訓。每年舉辦機構編制工作專題培訓班,將解讀學習《條例》作為培訓重要內容;三是進黨校課程。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重要論述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作為課程納入黨校干部培訓內容,開設學習《條例》專題講座。四是進社區講堂。結合社區聯點共建工作,定期開展機構編制進社區“大宣講”活動。用通俗易懂、生動有趣的方式,讓群眾了解機構編制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多角度營造濃厚的機構編制法治化學習氛圍。
二、強化監督檢查,推動貫徹落實。始終把《條例》作為新時代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的基本遵循。一是把好第一道“關口”。把機構設置、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配備信息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以及一般干部調動等審核的第一道關口,從源頭遏制違規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超權限設置機構等違紀違規現象的發生。二是強化部門聯動督查機制。加強與紀檢監察、巡察、組織等部門的銜接溝通,將機構編制工作情況和紀律執行情況納入巡察、黨委督促檢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選人用人專檢查,形成監督合力,推動《條例》精神的貫徹落實。
三、完善配套制度,暢通運行機制。強化“編制就是法制”意識,將機構編制工作納入法治軌道,切實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和推動工作。一是圍繞完善機構編制部門運行機制。制定《中共巢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中共巢湖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等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編制部門的機構設置性質、職責任務、會議制度以及相關權限等內容;二是圍繞規范機構編制工作日常管理。制定《巢湖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出入編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進出口管理,切實做到管編又管人,有效提高機構編制工作效率,制定《巢湖市機關事業單位借調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有效杜絕混編混崗等現象發生。(巢湖市委編辦 丁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