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政府印發實施《蚌埠市市級依職權類權責事項清單目錄》,市級33家單位公布行政處罰2832項、行政強制131項,標志著我市全面完成依職權類權責事項統一規范工作。新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事項具有五個鮮明特點:
一是依法合規。所有事項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人大立法涉及事項,認真比對梳理,經各單位上報、市委編辦審核、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等程序,報市政府專題會議審議公布,確保依法合規。
二是應領盡領。嚴格落實省委編辦《指導目錄》,加快構建“全省一單”清單體系,我市除沒有管理服務對象之外的事項,市直相關部門依據機構職能均對應承接認領,實現全省同一事項相同情形“同標準處罰、無差別執法”。
三是權責一致。推進依法行政,聚焦強化權力運行監管,完善權責關系,加強監督指導,健全協調配合機制,確保權力運行順暢高效。
四是突出特色。結合我市實際,突出地方特色,根據蚌埠市人大立法增加依職權類事項35項。例如:市公安局根據《蚌埠市養犬管理條例》增加“對違規養犬七類行為的處罰”等。
五是上下聯動。市委編辦加強工作指導,同步梳理審核區級清單目錄。各區均以政府文件公布實施區級依職權類權責事項1084項,其中行政處罰1037項,行政強制47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