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編辦印發《關于做好全省事業單位法人2020年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開展2020年度全省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工作。
《通知》明確,年度報告的對象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設立登記并在登記管理系統中狀態正常的事業單位法人,時間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報送方式為網上提交(涉密單位報送紙質材料)。
《通知》明確,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要規范做好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的規范審查工作;全面排查已凍結、已吊銷和應注銷未注銷事業單位,以及列入政務失信名單的事業單位及法定代表人、雙重法人等情況,并做好分類統計;對不按規定報送并公示年度報告或者年度報告內容與事實不符等情形,要嚴格整改。
《通知》要求,舉辦單位及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嚴格落實責任,確保按時高質完成年度報告工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要嚴格落實“網上辦” “一次辦” “不見面辦”的要求,確保規范高效服務。要加強對事業單位法人公示信息的抽查,進一步強化事業單位法人監管。
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同步編印《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工作參考手冊》,供各地各部門在工作中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