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2日從銅陵市政府法制辦獲悉,根據銅陵關于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該市宣布近3000份政府文件正式失效,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為維護市政府文件的權威性、嚴肅性,銅陵市從去年6月起,對1956年建市以來至2014年間市政府印發的現行有效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對1956年至1978年印發的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市政府文件,因年代久遠,已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認全部失效,失效文件不再對外公布;對1979年至2014年印發的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不一致、已被新規定涵蓋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者適用期已過的2730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失效文件目錄可在銅陵市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查詢。同時,對2015年至2017年涉及放管服改革等多個專項清理的25件文件宣布失效。根據決定,確認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決定印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據了解,這次文件清理,是銅陵建市以來清理數量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時間跨度59年,覆蓋范圍包括以各種形式發布的、作為行政管理依據、反復適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政府所有文件。宣布失效的近3000份文件,占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總數的88%,有效解決了上下文件、新舊文件不一致,沉睡文件效力不定的問題,明晰了依法行政的制度依據。
信息來源:中安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