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行政體制改革、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機構編制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機構編制有關政策,并督促落實。
(二)負責全省行政體制改革總體規劃組織實施工作,擬定全省行政體制改革、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省行政體制改革、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加強省直管縣體制改革組織指導工作。
(三)負責全省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全省副處級以上行政機構設置。
(四)審核省委、省政府部門和省人大、省政協、省法院、省檢察院機關,省級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市、縣機構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
(五)協調省委各部門、省政府各部門、省委部門與省政府部門以及省與市的職責分工。
(六)審核市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與調整方案;審核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各級行政編制總額;指導市、縣(市、區)、鄉鎮(街道)以及各類開發區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擬定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省委、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主要職責、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審核全省副廳級以上事業單位的設置;審批全省處級事業單位和冠以安徽省名稱的事業單位的設置;組織制定全省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和管理辦法;指導協調全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開展全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承擔省直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市、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省行政體制改革、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市、縣級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落實情況和省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評估工作。
(十)負責全省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職責審核工作;負責全省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及省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聘)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省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指導規范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非營利性單位網上名稱工作。
(十一)聯系黨中央、國務院部門駐皖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工作。
(十二)承辦省委、省政府和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概況
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門,又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門,列省委機構序列,正廳級建制。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
2014年,省編辦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為統領,進一步提升站位,拓寬視野,把改革創新貫穿到機構編制工作各領域各環節。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穩妥推進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體制機制保障。
(一)做好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一是堅持與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銜接,扎實推進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認真做好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報批和組織實施。制定修訂省政府機構改革涉及部門的“三定”規定,確保第一季度完成省本級機構改革任務。二是及時制定出臺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指導意見。做好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審核報批和備案工作,指導市縣因地制宜地加大農業、城市建設和管理、市場監管等領域的職能和機構整合力度。及時完成衛生計生等基層公共服務資源整合,確保年內完成機構改革任務。三是按照中央要求,深化省直管縣試點。以經濟發達鎮行政體制改革試點為抓手,結合全省功能區劃分中的鄉鎮功能定位,推進鄉鎮差別化管理,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
(二)繼續推進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繼續做好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清理并逐步取消省政府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二是出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規范管理,完善制度,落實責任,提高效能。三是在全面清理以“紅頭文件”設定的、對企業群眾和基層辦事設置行政門檻的登記、備案等管理事項的基礎上,結合行政審批事項的精簡調整,修訂完善省政府部門職權目錄,制定出臺省政府及其部門權力清單,公開權力事項運行流程,指導市縣開展政府及其部門權力清單制度試點工作。建立部門行政職權清單。四是推進行政審批流程優化再造工作,公開權力運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化行政審批權相對集中改革。加強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三)積極推進專項改革工作。一是根據中央出臺的意見,整合不動產統一登記、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工作。二是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穩妥推進法院、檢察院省以下機構編制省級統一管理。三是全面完成省以下工商質監食藥監管體制改革工作任務。指導市縣貫徹落實調整省級以下工商質監行政管理體制和改革完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及兩個配套文件,及時幫助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一是在全面完成事業單位分類的基礎上,繼續深化事業單位改革,完善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二是加強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與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協調銜接,結合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堅持兩個不突破的原則,積極推進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三是按照政社分開、事企分開的要求,穩妥推進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四是開展事業單位撤并整合,按照精簡機構編制、強化公益屬性、優化結構布局的要求,加大對職責嚴重弱化、任務不足、設置重復分散的事業單位撤并整合力度。五是繼續做好事業單位改革與行業體制改革的銜接工作,積極推進文化、教育、醫藥衛生、交通和農墾等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六是按照中央編辦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城鎮職工城鄉居民醫保機構整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等改革調研,適時推進改革。七是研究制定事業單位類別動態調整辦法。開展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備案制試點工作,探索不同類型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不同辦法。八是創新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服務方式,全面推行年度報告公開制度。積極探索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廣績效評估辦法,擴大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試點。
(五)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創新。一是嚴格落實控編減編工作方案,嚴守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底線。二是創新方式,挖潛資源。緊扣職能轉變,加強職能管理,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有關工作;規范機關工勤人員員額管理,推進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三是全面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認真做好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強化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嚴禁超編進人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四是結合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安徽省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安徽省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規定》和《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則》,推動將機構編制管理情況納入審計和干部監督等工作內容,嚴肅機構編制工作紀律,加強嚴格管理、公平管理、依法管理。
四、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省財政廳2014年度可支配收入1319.8萬元,全部為預算撥款安排,支出預算1319.8萬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659.8萬元,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660.0萬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改革支出等。全年預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為:一般公共服務1231.4萬元,占93.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7萬元,占0.96%;醫療衛生支出33.4萬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42.3萬元,占3.21%。
附件:1. 安徽省編辦公共財政預算收支預算總表
2. 安徽省編辦公共財政預算收入預算表
3. 安徽省編辦公共財政預算支出預算表
4. 安徽省編辦公共財政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5. 安徽省編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預算表
